各部门、各单位:
今年11月9日是我国第30个“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”,今年活动的主题是“落实消防责任·防范安全风险”。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精神,落实省安委会、省教育厅、省消防救援总队工作的部署,紧紧围绕学校2021年中心工作,普及消防安全知识,进一步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,提高逃生自救互救能力,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,经研究,决定举办2021年“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月”系列活动,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》《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为准绳,以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、持续保持校园安全稳定为目标,充分发挥校园安全责任主体作用,动员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、消防演练、火灾隐患排查、网格化消防责任体系建设等活动,弘扬安全文化,普及安全知识,不断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,夯实校园消防安全基础,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。
二、总体目标
通过“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月”系列活动的开展,切实促进我校校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再落实、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的再提升和安全保障能力的再强化,从而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到细处,收到实效,校园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和谐。
三、活动时间
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。
四、活动内容
(一)认真贯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
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校、院二级管理体系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的相关问题,明确责任人员及职责,打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(二)形式多样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
针对秋冬季火灾防范特点,充分利用多种形式,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,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关注消防、了解消防、参与消防。要依托校、院各种宣传媒体和工具,采取专题培训、警示教育、悬挂标语、发放资料、橱窗板报等多种形式,广泛进行各种宣传教育,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,进一步强化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,掌握防火灭火基本常识,形成“人人参与,群防共治”的良好局面。
(三)深入细致组织实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
针对“10.24”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爆炸,并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消防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结合此次宣传月主题及我校工作实际,要求各部门、各单位集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项自查工作。
1、自查整改阶段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,于2021年11月14日前组织力量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部位、相关办公实训实验场所进行全面自查,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,如有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我处。
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(1)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;
(2)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;
(3)火灾隐患排查。
2、学校检查阶段。11月中下旬,我处将联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、后勤服务中心、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进行实地检查。
3、巩固提高阶段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根据检查情况及时整改,并持续加强安全教育工作,保持前期自查整改成果。
(四)扎实举行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培训及火场逃生演练活动
为培养学生正确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,增强在发生火灾时的自救互助和疏散逃生能力,我处将联合新区消防救援大队、中队开展火灾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五、活动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落实责任。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“三管三必须”的要求层层夯实责任,从思想上高度重视,居安思危,克服麻痹侥幸心理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(二)加强领导,强化措施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研究部署,有的放矢地采取相关措施,强力整治火灾隐患,封堵安全漏洞,切实将隐患消除在初始,化解在萌芽。
(三)狠抓落实,立足长效。要强化监督检查,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形成长效管理机制。
六、其他事项
我处将为各部门、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服务,联系人:余老师,服务电话:86735919(88919)。
保卫处
2021年1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