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,全体师生:
为保障全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,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,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,营造安全、文明、有序、宁静、和谐的校园环境,自2021年10月25日起启用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证申请新流程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管理原则和目标
澳门新甫京娱乐娱城平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坚持“分类管理、减少存量、严控增量、自我答责”的原则,实现“规范、安全、有序、可控”的目标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电动自行车须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,取得并按规定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,方可办理校内通行证进出校园。
2.申请人原则上仅限办理一张校内电动车通行证。申请资料原则上须为本人所有。
3.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规定,临时通行号牌有效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,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。据此,自即日起停止悬挂临时通行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申请校内通行证。
三、申请流程
1.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证分为教职员工、学生和合作单位人员三类。
2.师生员工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提出《澳门新甫京娱乐娱城平台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证申请》(合作单位人员由相关部门经办人提出申请),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:
(1)本人电动自行车照片:能完整清晰显示车型、车牌号;
(2)本人电动自行车行驶证: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;
(3)身份证明:车主身份证正面照(有效身份证明材料);
(4)合作单位人员另须提供聘用合同、租赁合同等材料(线下提供)。
3.保卫处在每个月最后一周进行集中审批,审核通过后,可在下个月7号后领取、安装校内通行证。领取、安装校内通行证时需现场交验车辆,核查电动自行车行驶证、身份证明,并签署安全承诺书。
四、注意事项
以上要求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行。已提交未审批的申请,按照新要求进行审核。
保卫处
2021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