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,全体师生:
为维护教学区良好的交通秩序,经研究决定,自2月17日起,分阶段强化执行非机动车管理举措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阶段一:2月17日-2月28日
具体举措:
1.风华东路以西区域(红线范围内),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到划线停车区域内,严禁堵塞通道,影响通行。
2.因电动自行车充停及管理系统的研发升级,继续暂停校园通行证申请,原已通过申请尚未安装的车辆,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完成安装,否则视同放弃;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。
3.校内严禁电动自行车骑车带人、不戴头盔等违规现象。
阶段二:3月1日起
在保持第一阶段举措的同时,执行以下具体举措:
1.风华东路以西区域(红线范围内),对违停非机动车施行移车、锁车等管理措施。
2.校内严查电动自行车无校园通行证、骑车带人、不戴头盔等违规现象。

特此通知。
安全保卫部
2025年2月16日